過去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駕駛人如果花蓮旅遊沒有攜帶行照、駕照,執法人員會先開張未帶證件的罰單。交通部今天(23號)表示,由於交通事故發生和有無攜帶行照、駕照沒直接關係,因此,將研議修改相關法規,未來執法人員會施予勸導,駕駛人將不會受罰,預計最快六月實施。

有鑑於汽、機車發生交通事故的原因,和駕駛人有無攜帶行照、駕照沒直接關係,交通部已研議修改「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十二條規定,以後發生交通事故時,所有人或駕駛人沒有帶行照、駕照時,執法人員可以只勸導不用舉發花蓮旅遊。

路政司科長林福山表示,處理細則修正草案,交通部已會同警政署等單位完成研議,預計最快六月可以實施。

林福山說,由於現在警方都有掌上型電腦,可以查閱駕駛人和車輛的相關資料,打通電話也可以完成核對,對於查緝犯罪花蓮旅遊不會有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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