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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旅遊爭議多時的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終於拍板定案!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昨天審查通過「機場捷運A7站地區區段徵收計畫書」,未來將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內政部地政司長蕭輔導指出,開發案將在內政部核定後,發文地方政府公告補償方式,居民可選領補償金或抵價地。

 為配合林口地區都市發展與民國一○三年機場捷運系統全線通車,內政部根據行政院指示,日前選定機場捷運A7站周邊尚未開發約一百八十六公頃土地。不過此案遭當地居民反彈,指徵收過程不夠公開透明,居民也未獲合理補償。昨天上午內政部召開土地徵收審議委員會審查該案,一早就有近七十名桃園縣龜山鄉居民北上向內政部陳情抗議;最後雙邊溝通後,由居民推派三位地主及兩位律師列席委員會。

 針對居民希望提高徵地補償金訴求,蕭輔導指出,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土地被徵收的居民可選擇領補償費,或是抵價地。目前桃園縣政府地價評議委員會決定補償金為公告現值加四成,若居民選擇領地,則由本案需地機關內政部計算出發回四成土地,日前已於審議委員會通過。至於,提高地上物拆遷補償及營業損失補償等要求,內政部指出,此部分涉及桃園縣政府所訂的《查估補償花蓮旅遊自治條例》規定,屬地方政府權責;而放寬區內被拆遷戶優先承購合宜住宅資格訴求,內政部已責成營建署研處。

 此外,針對抗議居民質疑合宜住宅及產業專用區土地辦理預標售無憑據一事,內政部表示,採預售標方式皆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辦理,如台北縣政府辦理中和環快華中橋西側區段徵收時,也是採預標售方式處理,並非無前例可循。

 桃園縣政府預計在八月底辦理土地徵收公告,為期卅日,屆時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如不願領取現金補償者,可於徵收公告期間內提出領回抵價地申請;未提出申請者,將於花蓮旅遊公告期滿後十五日內通知領取現金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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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曉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