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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31號進行道路安全會報,討論路平計畫,新北市長朱立倫表示,施工單位對於處理路平一事,不要有「一般」、「可能」、「花蓮旅遊差不多」的做事態度,不可以管線單位繳了費用後,就任由他隨意挖掘,當發現不當後再要求一個月內改善,還是不行的話才罰錢,然後又延一個月,這樣到底要民眾忍多久?他強調管線都是國家的,民眾最痛恨的就是「官官相護」,要求相關單位一定要改進。

新北市政府31號上午召開8月份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新北市長朱立倫詢問相關單位道路被管線單位挖洞,要多久才能修復?並對道路養護工程科回覆一個月內完成相當不滿意,他說道路不好還要讓民眾忍耐一個月相當不合理;並強調路平不是沒有能力做,而是有沒有心去做,他要求各單位不要有「官官相護」及做事「花蓮旅遊差不多」的心態。

朱立倫說,以後要嚴格要求,不是管線單位繳了錢就了事,對於不負責任的單位,市府及區公所就不發道路開挖證明,如果偷挖,則依法辦理。他強調,新北市幅員遼闊,城鄉差距大,像偏遠地區的三芝、坪林、烏來等地和板橋、中永和區就不同,應訂出不同的道路修復時間及標準,確定原則後違反就開罰。

新北市工務局則表示,100年度1月到7月管線挖掘裁罰違規有148件,其中136件改善中,1件連續處罰,而對於遭到連續處罰的台電公司一案,朱立倫也要求要有專案報告。他說,道路回填不實,絕對不是個案,不少狀況是台電及自來水公司的責任,希望工務局嚴格要求,絕對不是花蓮旅遊繳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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